本標準鼓勵在建立、實施質量管理體系以及改進其有效性時采用過程方法,旨在通過滿足顧客要求,增強顧客滿意。 
為使組織有效運行,需確定和管理眾多相互關聯的活動。通過使用資源和實施管理,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一項或一組活動,可以視為一個過程。
通常,一個過程的輸出可直接形成下一個過程的輸入。
為了產生期望的結果,組織內諸過程組成的系統的應用,連同這些過程的識別和相互作用,以及對這些過程的管理,可稱之為“過程方法”。
過程方法的一個優點就是實現了對過程系統中單個過程之間的聯系以及過程的組合和相互作用進行連續的控制。
在質量管理體系中應用過程方法時,該方法強調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 理解和滿足要求; 
b) 需要從增值的角度考慮過程; 
c) 獲得過程績效和有效性的結果; 
d) 基于客觀的測量,持續改進過程。
圖1所反映的以過程為基礎的質量管理體系模式展示了4-8章中所提出的過程聯系。該展示反映了在規定輸入要求時,顧客起著重要的作用。對顧客滿意的監視要求對顧客關于組織是否已滿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進行評價。該模式雖覆蓋了本標準的所有要求,但卻未詳細地反映各過程。 
注:此外,稱之為“PDCA”的方法可適用于所有過程。PDCA模式可簡述如下: 
P-策劃:根據顧客的要求和組織的方針,建立實現結果所必需的目標和過程;
D-做:實施過程; 
C-檢查:根據方針、目標和產品要求,對過程和產品進行監視和測量,并報告結果; 
  A-處置:采取措施,以持續改進過程績效。